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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池法规 · 实施指南

欧盟电池护照 2027 实施指南:71 个数据项、二维码与耐久标签选型

哪些电池从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必须建立护照,欧委会整理的 71 个数据项该怎样理解,法定二维码承担什么作用,以及实体标签如何经受真实电池的使用环境。

工业电池模组及二维码、NFC 与 RFID 实体载体选项

2027 年 2 月 18 日会同时生效两项容易混淆的要求。第一,适用《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EU)2023/1542 的所有电池都要标注二维码。第二,只有三类电池需要法规所定义的电子记录,也就是电池护照: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以及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

这一区别会直接影响标签、唯一标识和数据系统的规划。启动、照明和点火(SLI)电池或便携式电池上的二维码不一定连接电池护照。对不属于第 77 条护照范围的电池,二维码必须提供第 13 条第 6 款 (b) 项列明的适用信息;对 SLI 电池,在适用时还要提供 (c) 项规定的信息。对于需要护照的 EV、LMT 和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二维码必须通过该电池的唯一标识符连接到对应护照。

项目落地至少有两条并行主线:一条负责收集、维护法规要求的数据并管理访问权限;另一条负责把正确的身份标识绑定到正确的电池,并确保载体在预期使用期内始终可读。如果直到量产前才把第二条主线当作普通印刷任务处理,通常已经很难补救。

01

2027 年 2 月 18 日究竟有哪些变化?

第一步不是选标签,而是确认电池类别。法规设置了一项覆盖面较广的二维码要求,以及一项范围较窄的护照要求。

适用法规的所有电池:需要二维码

根据第 13 条第 6 款,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适用法规的所有电池都要带有二维码。对不需要护照的电池,二维码必须提供第 13 条第 1 至 5 款的适用信息、欧盟符合性声明、第 52 条第 3 款报告,以及第 74 条第 1 款 (a) 至 (f) 项的废弃物信息。对于 SLI 电池,在适用时还要提供第 8 条规定的再生材料含量信息。

EV 电池:每块电池一份护照

每块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电动汽车电池都要建立自己的电子记录。护照同时包含型号层面的信息和该块电池特有的信息,并通过法定二维码访问。

LMT 电池:每块电池一份护照

法规还覆盖轻型交通工具使用的密封式牵引电池:重量不超过 25 kg,专为由电动机单独或与人力共同驱动的车轮式车辆提供牵引动力,且不属于 EV 电池。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是常见例子,但 LMT 的法律定义并不限于这两类产品。

工业电池:注意严格门槛

只有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才因这一门槛进入护照范围。“超过”并不等于“达到”:额定容量恰好为 2 kWh 的工业电池不因第 77 条第 1 款而需要护照,但仍须满足普遍适用的二维码要求及其他相关义务。

02

71 个数据项不是一张人人相同的必填表

欧委会 2026 年 8 月 15 日发布的第 2 版指南,把 EV、LMT 和适用工业电池涉及的 71 个数据项集中到一张适用性矩阵中。矩阵真正有用的地方,是逐项标明必填、可选、条件适用、与其他项目重复,或截至 2027 年 2 月暂不要求填写或展示。

01—16 · 身份与基本参数

包括唯一标识符、责任方、制造商、型号或序列号、生产地点和日期、重量、容量、化学体系、危险物质、适用灭火剂及关键原材料。即使在这一组中,也有重复项目和“有资料时填写”的可选项目。

17—24 · 可持续性与负责任采购

包括碳足迹、负责任采购、再生材料占比和可再生含量。其中多项仍取决于后续实施措施或不同适用日期,不能一概写成 2027 年 2 月首日必填。

25—44 · 性能、耐久性与符合性

涉及电压、功率、预期寿命、温度范围、效率、内阻、标识、符合性以及使用和废弃物预防信息。EV、LMT 与工业电池的适用方式并不完全相同,部分参数只在相关时要求。

45—50 · 受限访问的技术资料

包括详细材料组成、零部件与备件信息、拆解说明、安全措施及测试报告。这些内容并非扫描后全部公开。附件 XIII 按角色限制访问;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用于明确合法利益访问规则的第 77 条第 9 款实施法案尚未通过。

51—71 · 单块电池的动态与生命周期数据

包括容量和功率衰减、内阻、效率、健康状态、荷电状态、温度历史及状态变化等动态值。哪些参数适用、由谁更新、如何留下记录,必须在业务系统中解决,不能交给标签版面本身。

欧委会明确将这份文件定位为实施准备指南。它不新增法律要求,也不构成对法规的权威解释;随着数据格式和实施措施继续明确,指南仍可能更新。

03

谁对电池护照负责?

责任主体是将成品电池投放欧盟市场的经济运营商。根据供应和销售安排,这一角色可能由制造商、进口商或其他运营商承担。该主体需要保证护照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更新。

经济运营商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运营商代为执行,因此项目可以引入护照托管、数据、赋码和标签合作方。但提供二维码或 NFC 标签,并不会让标签制造商自动成为法规责任主体。唯一标识由谁签发、数据由谁负责、技术服务由谁交付,都应在编码开始前写清楚。

责任还会随电池生命周期变化。电池经过再使用准备、改作他用准备、改作他用或再制造后,将其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运营商要承担第 77 条第 4 款规定的责任,并为电池建立与原一份或多份护照相连的新护照。电池成为废弃物后,责任按第 77 条第 7 款再次转移;完成回收后护照终止。

04

电池二维码必须解决什么?

对需要护照的电池,第 77 条要求二维码通过经济运营商分配的唯一标识符连接到电池护照。二维码和唯一标识符应符合该法规引用的 ISO/IEC 15459 系列标准或等效标准。法规并没有把 GS1 Digital Link 指定为唯一方案;企业可以在适合自身系统时采用 GS1 标识体系。

实体标识也有明确要求。法规要求标签和二维码以清楚可见、清晰可读且不易消失的方式印刷或雕刻在电池上;附件 VI 还要求二维码与背景形成高对比度,并能被常见二维码读取设备轻松识别。如果因电池的性质及尺寸无法或不适宜在电池上直接标识,标签和二维码必须放在包装及随附文件上。

这些要求规定的是结果,并没有为所有电池指定同一种胶黏剂、面材、覆膜、IP 等级或统一尺寸。经济运营商仍需把法规要求转化为适合实际外壳、安装点和扫码动作的结构。

持久且唯一的身份

明确唯一标识由谁签发、怎样避免重复、解析到哪条记录,以及电池、外壳或标签更换时如何处理。欧盟 Registry 不会替企业生成需要印在电池上的产品标识。

稳定的解析路径

从生产标识到正确护照的完整路径都要测试,包括跳转、访问权限、服务连续性和异常处理。能够识别二维码却打开了错误记录,仍然是实施失败。

贯穿寿命的可读性

应在完成装配的产品上验证对比度、静区、印刷或雕刻质量、耐磨性、粘接和相机可达性。平面稿件通过审核,不代表标签已经通过产品验证。

合规的数据如果无法读取,就失去了入口;印刷再完美的二维码如果连错电池,同样没有价值。
05

欧盟 DPP Registry 存什么,又不存什么?

DPP Registry 已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投入运行。它是欧盟层面的索引服务,保存唯一标识、注册资料和高层级元数据。完整护照仍采用分布式方式,由责任经济运营商自行维护,或交由获授权的 DPP 服务商托管。

护照产品投放市场前,相关经济运营商应按适用法规完成注册。企业先提交唯一产品标识符(Unique Product Identifier);注册成功后,Registry 再返回唯一注册标识符(Unique Registration Identifier)。两者用途不同,不应在标签规范或系统接口中混为一谈。

因此,Registry 不会替代产品数据服务、分级访问、长期可用性和数据治理,也不是集中存放全部 71 个电池数据项的公开数据库。

06

NFC 和 UHF RFID 在哪里真正有用?

法定二维码是面向常用读码设备的法规入口;入口后的信息仍按适用的访问权限提供。是否增加其他载体,应作为独立的工程和业务决策;只有在能够解决明确的交互或运营问题,并与二维码解析到同一受控电池身份时,才有增加的价值。

只使用二维码

如果主要目标是让普通手机相机访问法规信息,且业务流程不需要手机轻触式售后服务、密码学交互或批量无线读取,耐久二维码标签或直接标识可能已经足够。唯一标识控制、印刷质量、安装位置和长期可读性仍需验证。

二维码 + NFC

NFC 可以为维修、保修、保养或访问同一护照提供明确的手机轻触入口。只存放静态网址的普通 NFC 标签只是增加访问便利,并不等于完成产品验证;采用支持动态认证的安全芯片、受控写入和服务端验证后,NFC 可以为验证服务提供每次轻触产生的密码学信号。

二维码 + UHF RFID

UHF RFID 适合生产、仓储、车队、维修和回收等需要在非视距条件下批量识别电池或资产的流程。它需要相应读写器、业务系统和可靠的身份映射,不能代替现行法规要求、可供手机读取的二维码。

07

按真实电池工况设计并验证载体

电池标识面对的不只是外壳表面,还受到生产工艺、安装方式和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验证应使用有代表性的成品总成,而不能只依赖自由空间中的 RFID Inlay 或实验室打印样张。

金属环境与射频性能

金属会使 NFC 和 UHF RFID 天线失谐。标签位置、天线设计、隔离层或铁氧体结构,以及最终电池包几何形态必须一起评估。供应商目录中的“抗金属标签”只能作为起点,不能证明它在每一种电池包上都能达到目标读距。

表面状态与固定方式

粉末涂层、注塑材料、纹理、曲面、接缝和污染物都会影响粘接。应在量产前明确表面处理、贴标压力、固化时间和更换规则,避免产线人员临时决定。

温度、湿气与化学品

制造、运输、充放电、维修和清洁过程可能带来温度循环、潮气、油污或化学品暴露。测试条件应来自产品的实际工况和暴露条件,不能仅凭通用标签数据表推断其适用于电池。

读取位置与人员可达性

二维码需要合适的视角、光线和相机距离;NFC 需要清楚、直观的轻触位置;UHF 则需要设计好的读写区域。外罩、支架、装车位置和维修通道都可能在标签批准后改变三者的实际可用性。

生产环节的身份绑定

打印、编码和贴装必须绑定到正确的产品记录。控制方案应包括贴装后校验、不良标签隔离、返工处理、防止重复,以及能够证明成品携带预定唯一标识的记录。

拆除、维修与更换

应预先决定标签被移除时是否需要自毁、留下痕迹,或允许授权售后完整拆除。标签损坏、外壳更换或电池再制造时,都需要受控的身份处置流程,不能简单补打一张相同标签。

08

一条更稳妥的落地顺序

顺序很重要。数据方案、标识体系和载体工程应在批量赋码生产前完成联调,而不是等标签下单后再相互迁就。

  1. 01

    先把电池分类做对

    确认法律类别、额定容量和进入欧盟市场的路径,并记录该产品只需第 13 条规定的二维码信息入口,还是必须为每块电池建立护照。

  2. 02

    确定责任经济运营商

    明确谁负责将成品电池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谁可依据书面授权代为履责,以及在再使用准备、改作他用准备、改作他用、再制造和废弃阶段分别由谁决策并承担责任。

  3. 03

    逐项梳理 71 个数据项

    按电池类别和适用日期使用欧委会矩阵,为每个适用字段指定来源系统、负责人、访问级别、更新规则和证据记录;不要把 71 项直接交给一个部门一次性填表。

  4. 04

    设计标识与解析路径

    选择符合 ISO/IEC 15459 系列或等效标准的标识签发方案,定义网址或解析器行为,并确保二维码、可选的 NFC 或 UHF 与后台记录始终指向同一电池身份。

  5. 05

    确定托管与访问控制

    明确公众、监管机构和具有合法利益的主体分别可访问哪些信息,并规划互操作性、长期可用性、备份、服务商迁移或退出,以及数据更新机制;不要假设欧盟 Registry 会保存完整护照。

  6. 06

    设计并验证实体载体

    在直接标识、柔性标签和耐用硬标签之间选型,并在真实外壳上测试可读性、固定强度、适用时的射频表现,以及预期环境暴露。

  7. 07

    管住量产赋码与绑定

    把打印或编码系统接入生产记录,对完成装配的电池做终检,管理报废标签与返工,并阻止同一标识被重复使用或绑定到错误成品。

  8. 08

    跑通完整生命周期试点

    在定型并放量前,实际测试扫码、售后、访问权限、服务中断、载体损坏与更换、再制造以及报废回收交接。

09

ACCUZ® Industries 与 BrandGuard™ 能负责哪一段?

电池护照首先是数据治理和法规实施项目。ACCUZ 与 BrandGuard 可在整体方案中支持实体载体、生产身份和可选验证层,但不会取代客户的法规责任。

BrandGuard™ · 实体身份与安全 NFC

围绕具体产品设计身份载体,实施受控的安全编码和单品级身份绑定;如另行纳入项目范围,还可在跳转至客户的电池护照或售后记录前完成在线验证。

RFID Label · 柔性可打印载体

提供标准或定制 RFID/NFC 标签与 inlay、可打印二维码方案,以及适合柔性载体表面的材料结构,包括需要抗金属设计的项目。

RFID Solution · 读写器与系统集成

提供读写器、安全编码、软件及企业系统集成,支持生产、库存、售后和全生命周期流程将 NFC 或 UHF RFID 作为法定二维码之外的辅助载体。

10

出海团队常问的欧盟电池护照问题

2027 年是不是所有电池都要建立电池护照?

不是。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每块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的 EV 电池、LMT 电池,以及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需要建立单独的电池护照。其他类别即使需要二维码,也不会仅因此被第 77 条纳入完整护照要求。

从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所有电池都要有二维码吗?

对于《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EU)2023/1542 适用范围内的电池,是的。对 EV、LMT 和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二维码用于访问电池护照;对其他电池类别,二维码提供的是第 13 条规定的信息,而不是完整护照。

71 个数据项是否都要在实施首日填写并公开?

不是。欧委会 2026 年 8 月指南按电池类别和适用条件对各字段进行了区分:可能是必填、可选、条件适用、与其他项目重复,或截至 2027 年 2 月暂不要求填写或展示。该指南用于帮助实施准备,本身不会新增法律义务。

NFC 能否取代电池护照二维码?

按现行《欧盟电池法规》,不能。法规指定的访问路径是二维码。NFC 可以补充基于手机轻触的售后服务、有限的离线信息或安全产品验证,但应与二维码共同指向同一受治理的电池身份。

欧盟是否强制电池护照使用 GS1 Digital Link?

法规要求二维码和唯一标识符符合其引用的 ISO/IEC 15459 系列标准或等效标准,并没有把 GS1 Digital Link 指定为唯一实现。企业可以在统一规划签发与解析体系后采用 GS1,但它不是唯一合法路径。

欧盟 DPP Registry 会保存完整电池护照吗?

不会。Registry 保存唯一标识、注册数据和高层级元数据;详细护照仍采用分布式方式,由责任经济运营商自行维护,或交由获授权的服务商托管。

中国电池厂出口欧盟时,谁对护照负责?

应由把成品电池投放欧盟市场的经济运营商承担护照责任。具体主体可能是制造商、进口商或其他经济运营商,取决于实际供应链和市场安排。非欧盟制造商与进口商应在合同和书面授权中明确由谁履行义务,不能默认标签供应商或 DPP 平台会自动成为责任主体。

11

主要法规来源与技术参考

法律要求应以法规原文和欧委会最新材料为准。行业技术规范仅用于说明可选载体,不代表法规强制采用该技术。

  1. 《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EU)2023/1542——合并文本
  2. 欧盟委员会——电池数字产品护照(电池护照)
  3. 欧盟委员会——2026 年 8 月电池护照实施指南公告
  4. 欧盟委员会——《数字电池护照:按电池类别划分的数据点》第 2 版
  5. 欧盟委员会——DPP Registry
  6. 欧盟委员会——《DPP Registry 经济运营商用户指南》
  7. 欧盟委员会——数字产品护照实施时间表
  8. CEN-CENELEC——欧洲数字产品护照标准
  9. NFC Forum——NFC 数字产品护照技术规范

本文已按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可获得的官方材料复核。随着实施推进,欧委会指南和 Registry 功能仍可能调整;本文用于解释已发布的框架,不构成法律意见或符合性评估。

电池护照载体试点

在进入量产前,先把身份载体验证清楚。

告诉我们电池类别、外壳材料、安装位置、使用环境、计划产量和现有护照架构。我们可以协助界定二维码、NFC 或 UHF 载体方案,以及确保其稳定贴装、正确赋码和可靠读取所需的生产控制。

沟通载体试点